(傳十六·二)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,疾也。公使襄仲納賂於齊侯,故盟於郪丘。
(傳十六·三)有蛇自泉宮出,入於國,如先君之數。秋八月辛未,聲姜薨。毀泉臺。
(傳十六·四)楚大飢,戎伐其西南,至於阜山,師於大林。又伐其東南,至於陽丘,以侵訾枝。庸人帥羣蠻以叛楚,麇人率百濮聚於選,將伐楚。於是申、息之北門不啓。楚人謀徙於阪高。蔿賈曰:“不可。我能往,寇亦能往,不如伐庸。夫麇與百濮,謂我飢不能師,故伐我也。若我出師,必懼而歸。百濮離居,將各走其邑,誰暇謀人?”乃出師。旬有五日,百濮乃罷。
(傳十六·四)自廬以往,振廩同食。次於句澨。使廬戢梨侵庸,及庸方城。庸人逐之,囚子揚窗。三宿而逸,曰:“庸師衆,羣蠻聚焉,不如復大師,且起王卒,合而後進。”師叔曰:“不可。姑又與之遇以驕之。彼驕我怒,而後可克,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。”又與之遇,七遇皆北,唯裨、儵、魚人實逐之。庸人曰:“楚不足與戰矣。”遂不設備。楚子乘馹,會師於臨品,分爲二隊,子越自石溪,子貝自仞以伐庸。秦人、巴人從楚師。羣蠻從楚子盟,遂滅庸。
(傳十六·五)宋公子鮑禮於國人,宋飢,竭其粟而貸之。年自七十以上,無不饋詒也,時加羞珍異。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。國之材人,無不事也;親自桓以下,無不恤也。公子鮑美而豔,襄夫人慾通之,而不可,乃助之施。昭公無道,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。於是華元爲右師,公孫友爲左師,華耦爲司馬,鱗鱹爲司徒,蕩意諸爲司城,公子朝爲司寇。初,司城蕩卒,公孫壽辭司城,請使意諸爲之。既而告人曰:“君無道,吾官近,懼及焉。棄官,則族無所庇。子,身之貳也,姑紓死焉。雖亡子,猶不亡族。”
&;17;(傳十六·五)既,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。公知之,盡以寶行。蕩意諸曰:“盍適諸侯?”公曰:“不能其大夫至於君祖母以及國人,諸侯誰納我?且既爲人君,而又爲人臣,不如死。”盡以其寶賜左右而使行。夫人使謂司城去公。對曰:“臣之而逃其難,若後君何?”冬,十一月甲寅,宋昭公將田孟諸,未至,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。蕩意諸死之。書曰“宋人弒其君杵臼”,君無道也。文公即位,使母弟須爲司城。華耦卒,而使蕩虺爲司馬。
文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晉人、衛人、陳人、鄭人伐宋。
(經十七·二)夏,四月癸亥,葬我小君聲姜。
(經十七·三)齊侯伐我西鄙。六月癸未,公及齊侯盟於谷。
(經十七·四)諸侯會於扈。
(經十七·五)秋,公至自谷。
(經十七·六)冬,公子遂如齊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晉荀林父、衛孔達、陳公孫寧、鄭石楚伐宋,討曰:“何故弒君?”猶立文公而還。卿不書,失其所也。
(傳十七·二)夏,四月癸亥,葬聲姜。有齊難,是以緩。
(傳十七·三)齊侯伐我北鄙,襄仲請盟。六月,盟於谷。
(傳十七·四)晉侯搜於黃父,遂複合諸侯於扈,平宋也。公不與會,齊難故也。書曰“諸侯”,無功也。於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爲貳於楚也。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,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於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,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。十二年六月,歸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以蕆陳事。十五年五月,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。往年正月,燭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陳、蔡之密邇於楚,而不敢貳焉,則敝邑之故也。雖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於襄,而再見於君。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絛。雖我小國,則蔑以過之矣。今大國曰:‘爾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無以加焉。(未完待續)